11月22日,据海关发布音讯,近来,皇岗海关在福田口岸旅检进境途径抄获濒危变色龙39只。
两名女人旅客及一名男性旅客从福田口岸进境时,未向海关申报。现场海关关员发觉该三人行色匆忙、穿着臃肿,遂对其进行阻拦查看。经进一步查验,在两名女人旅客裤兜内别离抄获用通明塑料袋包装的活体爬虫类14只、11只,在男性旅客裤兜内抄获相同包装的活体爬虫类14只。
后经深圳海关动植物查验检疫技能中心判定,上述活体爬虫类均为避役科物种(非残肢变色龙),俗称“变色龙”,被列入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交易条约》(CITES)附录Ⅱ,并核准为国家二级维护动物。
海关提示:依据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交易条约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维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》等规则,除合法持有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外,制止交易、带着、邮递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。